公安局定非法拘禁,取保候审,但检查院不成立,网上有怎么办?
公安局定非法拘禁,取保候审,但检查院不成立,网上有怎么办?
无需理睬,必要时,可以行使权利。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
网上有的含义
本悟空回答所谓的网上有,一般并不是指公共网络上能够查询,而是指公安内网上能够查询。公安内部网络并不是公共网络,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查询的信息,并不会公民的隐私造成任何侵害,相反,如果有人通过公安网络查询并在公共网络上传播,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从该意义上说,可以不予以理睬。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
一般而言,构成非法拘禁罪或拘禁一个达到二十四小时,或一次非法拘禁多人,司法实践对该情节的认定比较统一,但对非法拘禁中有殴打、侮辱情节难以把握。司法解释认为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不需要时间的限制,但行为人在控制被害人过程中的殴打、侮辱行为是不是司法解释中的情节存在争议。理由是,控制行为可能是殴打、侮辱行为必然的手段,依常理,并不是非法拘禁罪的加重情形或者构成要件。非法拘禁罪中的殴打、侮辱加重情形应当是拘禁后的另外的附加行为。
正是司法解释的模糊性,即将殴打、侮辱行为视为构成要件,造成司法实践的操作困难与不统一。
本悟空回答的结论
- 公安机关定非法拘禁,可能有拘禁的事实,可能是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认定不统一,并不等于不违法;
- 公安机关接到检察机关不成立,可能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或复核,因此,还需要等待;
-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并不等于不违法;
- 如果有人在公共网络上传播,必要时,可以行使权利。

检察院说不成立就是不会批捕。你目前还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如果警方过段时间没有发现新的证据就必须撤案。公安网上以后也不会有相关信息。
在自己确实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公安局非法拘禁!可以到上级公安督查部门投诉,或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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