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已更换营业地址,更改法人的个体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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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大前提需要明白,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到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经营地址。但是,变更法人或经营者,必须把营业执照注销掉,才能办新的营业执照,也就是说,是别人的营业执照了,原法人和新法人已经毫不相干。
所以,变更营业地址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强制执行;法人或经营者需要变更,只能注销营业执照,新办营业执照,不能强制执行,因为法律主题已不存在!

不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
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
从民法典的规定看,个体工商户编入了自然人一章,因而个体工商户不可能是法人。其责任的承担法律作了明确规定,即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因此无论是否注销,个人或者家庭均承担连带责任。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肯定的是,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属于拒不执行判断、裁定罪的情形之一,重新注册个体工商户或者企业店内货物是原债务人的货,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重要证据。
特别提醒,行为人在判决、裁定生效之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不应以本罪论处;行为人在执行立案之后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应以本罪论处;主流观点认为行为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执行立案之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也构成本罪,否则必然导致本罪形同虚设。
本悟空回答的结论
- 注销原来的个体工商户,并不影响执行举办者的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
- 必要时,可以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

你的陈述和提出的问题略有冲突,分述如下:
1,在强制执行期间,如果被执行人是个体户,这是变更营业地址或变更负责人,不能阻碍法院的继续执行。法院完全可以执行变更经营地址或变更负责人的新的登记的个体户,并要求前后登记不一致的负责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2,你陈述中说在你索要债务期间,债务人突然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营业执照,并在新地方重新注册了个体工商户并变更了负责人。说明在债务人变更登记前,你在自己索要,并不在申请执行状态。这种情况就难说了。
一是债务人只承认原个体工商户注销,并不承认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与自己有关。这时法院就不能直接变更执行主体而执行新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凭你提供的内部货物可以有证据证明是原债务人的货不足以认定变更登记。
3,至于是否可以查封你认定有证据证明属于被执行人的货物,这要依据实际情况考虑,即使你提供足额担保,法院也未必会查封。这里面需要查清的事实还很多,而这些不是在执行上所能完成的。
建议你在启动执行程序后,向执行员讲清楚你所掌握的情况,形成一个可行的执行方案,以有效维护你的权益。
如果已经通过法院起诉,判决,执行程序,如发现债务人资产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还没有进行诉讼,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资产的情况,建议立即进行立案诉讼,同时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债务人名下财产。
强制执行是个体工商户,当然可以执行其本人名下财产也可以执行其开办的个体个体工商户的财产,因为个体工商户的业主就是他本人,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实际上就是由业主掌握,所以如果原来得注销后又重新成立个体工商户,工伤登记的业主是同一个人的话,当然可以执行,如果不是一个人很难。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原债主的货,有可能是他们之间有转让关系或其他关系,你有证据的话,可以根据你的证据情况通过债的保全的方式或者行使维护你债权。
要看个体户是否有字号,并且判决书判决这个字号承担支付义务。

法人换了就找当事法人或自然人
根据民法规则,个体工商户以家庭财产或个人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己变更地址、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是不可以执行的。但可对原工商户负责人进行追偿。如果有证据证明,变更后的个体工商户与原个体工商是同一行为人,应以逃避责务,隐藏或转移财产,追究法律责任。
可以
明显的拒执罪,是要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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