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不写户主名字,写她儿子名字可以吗?
对于这个问题来看,如果说在农村里面的土地确权问题,你要想将这个名字用儿子的名字进行代替,户主的名字到底可不可以呢?
不过这个问题说起来是可以的,但是你要经过申请,经过申请之后才允许这样做。如果不经过申请的情况之下,基本上都是使用户主的名字。

土地确权。
说起农村里面土地确权的情况,其实大家都知道。在农村里面土地确权的问题总体而言写谁的名字基本上都是写自己户主的名字,因为根据农村里面的文件要求来看农村里面基本上都是以户为单位。
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所以这个时候是按照户主的名字去登记和记录的。假如有一天你需要将土地确权的问题转变为儿子的名字,这个时候是可以进行申请的。
不过在当时申请也是可以,也就是说在土地确权的时候要交各种各样的表格表见,那么这种文件当中你就可以用于自己儿子的名字,不过要经过申请和变更。

没有多大的影响?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来说,其实总体而言它不会有多大的影响,毕竟两者都是在农村里面同一个户口,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来看,不是有特殊情况都不需要进行变更,为儿子的宅基地名字。
对于这个问题来看,因为在农村里面就可以享受到农村里面的福利,所以基于这个问题来看,对于目前来说农村里面的户口政策等等都是有利的,所以这个时候呢,不要去进行随意的更换户口的名字,确实是一个非常需要值得人们注意的问题。
你随便改了这个名字之后,以后再进行,怎么分配的时候就可能会有一定的阻碍。所以我们不建议,对于这个问题来说,户口在确权的时候不写户主的名字。
不要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事件。
其实我们认为农村里面该怎么发展都得根据国家的指导方针进行发展,不要随意的更改。
有的人可能认为儿子以后可能会吃亏,那不如先把这些土地经营承包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全部转到自己儿子的名字下面。
那这种情况而言,其实很多人都不太理解,其中可能会出现的种种问题,也没有想得到。
所以基于这个问题而言,我们是不建议大家这样搞的,毕竟对于目前来说,对于这个问题来讲并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毕竟往后还会有各种各样的更改文件。

农村土地确权我在其中参于了许多工作。有些事情略知一二。农村土地确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原则上二轮承包时旧的土地经营证上是谁的名字,这次土地确权证上还是谁的名字。但是事过境迁,原来以家庭承包的户主发生了许多变化,有的死亡,有的外迁,有的成为城镇职工。许多情况的出现,不可能按部就班的,原盘不动的填写。

这次土地确权证上户主的填写,灵活性的做出了安排。户主可以变更,家庭原来是一家,但孩子们长大分户,这次土地确权可以从原来的承包土地中,协商分离出几个家庭的土地,单独进行确权。就是由原来的一份变为几份。

这样土地确权父母一个,几个儿子几个证,土地确权证上就是儿子的名字了。
但是也有不分的,儿子老子就一个土地确权证,证上还是父母的名字。
还有的是父母健在,老了不便行动,想把户主换成儿子的名字。

有的是承包时在农村是农户,后来户主进入了事业编制吃财政饭,这次土地确权证就不能写他(她)的名字,就的变更成家庭中是农户的名字。
事实上这次土地确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完成是家庭中成员互相协商确定。除了后面吃财政饭的。
题主说的写儿子的名字完全可以。但是儿子一定不是吃财政饭的。

我是三农孺子牛,孺子牛就是为三农服务的,喜欢我关注我,我们每天今日头条相见。
图片来自网络,如侵即删。
完全可以。该悟空回答需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具体规定得出结论,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含义
农村土地承包以家庭承包为基础,意味着农村土地承包普遍采取家庭承包的形式;统分结合意味着,即使是统一承包,也可以采取家庭承包,同样,即使是家庭承包,也可以采取统一承包,完全取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意愿,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笔者认为,集体经济组员成员的意愿起着决定性的因素。
统分究竟是何义?事实上,统分是针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分类来定义的。我们知道,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人有三类: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由此可见,所谓的统,是在这三个类别中的统一,如,江苏的华西可能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华西的农村土地可能采取统一的形式承包。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村民委员会的经营与管理是特指该村民委员会只有一个村组成,现实生活中,扩大了村民委员会对土地的承包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法》也作出正面的回答:即,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性质
依民法典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属于自然人类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农村土地确权完全可以写其他家庭成员的名字。农村土地确权并不是第三轮承包的开始,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户主仅仅是该户的名称,农村家庭成员当然可以使用使用其他家庭成员的名字命名,但对外承担的责任不变。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这个是可以的
我也是农村的,就拿我们这个地方的来说吧,我们村在这次农村土地确权时,好多人都改成户主儿子的名字。
有的甚至把地和几个儿子全部平分分配了。
父母年龄大,未来农村发展不知道有什么变化。万一到时候土地发生变化,签合同啥的,父母身体好的话可以去,如果身体不好,行动不便……
有的不会写字。
到时候在去上面更改信息。还要找人,还花钱,麻烦。为了省事直接改成孩子们的名字最好,我家的全换成了我的名字。
现在我们土地确权已经下来了,本子发了几个月了。
谢谢希望有用。





对于这个问题来看,如果说在农村里面的土地确权问题,你要想将这个名字用儿子的名字进行代替,户主的名字到底可不可以呢?
不过这个问题说起来是可以的,但是你要经过申请,经过申请之后才允许这样做。如果不经过申请的情况之下,基本上都是使用户主的名字。
土地确权。
说起农村里面土地确权的情况,其实大家都知道。在农村里面土地确权的问题总体而言写谁的名字基本上都是写自己户主的名字,因为根据农村里面的文件要求来看农村里面基本上都是以户为单位。
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所以这个时候是按照户主的名字去登记和记录的。假如有一天你需要将土地确权的问题转变为儿子的名字,这个时候是可以进行申请的。
不过在当时申请也是可以,也就是说在土地确权的时候要交各种各样的表格表见,那么这种文件当中你就可以用于自己儿子的名字,不过要经过申请和变更。
没有多大的影响?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来说,其实总体而言它不会有多大的影响,毕竟两者都是在农村里面同一个户口,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来看,不是有特殊情况都不需要进行变更,为儿子的宅基地名字。
对于这个问题来看,因为在农村里面就可以享受到农村里面的福利,所以基于这个问题来看,对于目前来说农村里面的户口政策等等都是有利的,所以这个时候呢,不要去进行随意的更换户口的名字,确实是一个非常需要值得人们注意的问题。
你随便改了这个名字之后,以后再进行,怎么分配的时候就可能会有一定的阻碍。所以我们不建议,对于这个问题来说,户口在确权的时候不写户主的名字。
不要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事件。
其实我们认为农村里面该怎么发展都得根据国家的指导方针进行发展,不要随意的更改。
有的人可能认为儿子以后可能会吃亏,那不如先把这些土地经营承包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全部转到自己儿子的名字下面。
那这种情况而言,其实很多人都不太理解,其中可能会出现的种种问题,也没有想得到。
所以基于这个问题而言,我们是不建议大家这样搞的,毕竟对于目前来说,对于这个问题来讲并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毕竟往后还会有各种各样的更改文件。
可以
可以
最好什么都不用写自动更生父转子免得日后麻烦,转到未有了归国家。
农村土地确权应该写户主姓名。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hlvsh.com/question/7533